字體:    護(hù)眼關(guān)燈

九叔:不是,你跟茅山道士比人多短篇小說 第190章 (第1頁)

不會太好。

只是大家都起床了,他也不好繼續(xù)賴床,所以就把手上的《女青天律》扔到了一邊,穿衣服起床。

家樂一看書名,忍不住撇撇嘴,“又在看天條,你才多大,就看這東西?!?/p>

《女青天律》就是天上的法律,俗稱天條。

其中規(guī)定了神仙可以做什么,不可以做什么,律條十分嚴(yán)苛,動不動就處斬。

鐘明把褲子穿好,拿起上衣,隨口道:“刑不可知,則威不可測。

知道了法律,才能明白我們能做什么,不能做什么。”

家樂不以為意,“天條管的是神仙,跟我們又搭不上邊?!?/p>

鐘明笑了笑,“你知道嗎?

如果鬼神去逗小孩玩,結(jié)果把小孩嚇哭了,就是斬立決。

如果嚇哭的是還不會說話的小孩,那就罪加一等?!?/p>

“再比如,不管誰家的灶王爺,只要碰上本家翻修房子,就要帶著部下先搬出去住。

當(dāng)然不走也可以,但肯定噪音呀,甲醛呀,揚塵呀,灶王爺也得受著。

假如灶王爺嫌裝修吵到他了,一生氣,給這家降災(zāi)降禍,那么灶王爺就犯了天條。

要被人拿針扎,然后流放八千里?!?/p>

“很多人之所以面對鬼神小心翼翼,充滿畏懼,根源就在于他是個法盲。

我們讀過天條,就能在面對鬼神時,用法律武器保衛(wèi)自己?!?/p>

鐘明巴拉巴拉說了一堆,家樂只聽進(jìn)去一句,他歪著頭,好奇問道:“為什么要拿針扎灶王爺???”
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鐘明攤攤手,翻開《女青天律》給家樂看,“你看,原文就寫著”針決“。”

至于是不是容嬤嬤那種扎,他也不清楚。

家樂湊過來看了一眼,見書上確實這么寫的,剛要說話,西目道長就一臉奸計得逞的表情回來了。

“家樂,起壇!”

“來了。”

『點此報錯』『加入書架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