婧瞪大了眼睛跌坐在地上,整個人都傻了。
她不說話,那男生也不敢動。
姜婧婧足足花了十分鐘才接受了自己重生的事實。
不是做夢,不是回光返照,她重生到七年前,她二十一歲的時候。
這一年,是她喜歡上傅煜之的第三年,同樣,也是她要和傅煜之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年……
而面前這個男生,是她回天水陽光孤兒院看望院長媽媽,返程的途中,在路邊隨手救下的一個男生。
大抵是這人長得實在出眾,所以姜婧婧看見他的第一眼就覺得熟悉。
不過上輩子,她和他并沒有交集。
看到他的時候,他在孤兒院邊上被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圍著,拉拉扯扯像是想把他帶走。
這男生長得眉清目秀的,兇狠起來卻跟只護食的狼崽子一樣,發(fā)狠推了人就要跑。
奈何寡不敵眾,很快就被那群人重新圍住拳打腳踢。
這時候的姜婧婧沒經(jīng)歷過斷腿之痛,沒有胃穿孔,更沒有為了兩百萬割一顆腎,年輕氣盛的,最是看不得這種霸凌欺弱的行為。
于是,來了一場‘英雄救美’。
不過這英雄當?shù)睦仟N,人是救出來了,自己也沒撈著多少好。
看姜婧婧發(fā)著呆,男生眼底閃過愧疚,收著聲音小聲問:“你……要去醫(yī)院看看嗎?”
他邊說邊翻著口袋,掏出幾張皺巴巴的毛爺爺。
“我這里有點錢,如果不夠的話我再想辦法,你的傷是因為我,我……我不會